资源税调整大幕拉开 铁矿石与稀土等先行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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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组织实施煤炭资源税费改革,制定原油、天然气、煤炭外其他品目资源税费改革方案,研究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
从财政部最近的一系列动作来看,这项税收的调整目前已经开始。
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调整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当日,财政部还发布了《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将铁矿石资源税由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80%征收调整为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同时,轻稀土按地区执行不同的适用税率。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对上述处于进口矿大幅降价和钢市持续低迷夹击下的企业而言,铁矿石资源税调整这一政策力度可能有限,但毕竟体现了财政部对资源税的重视和调整思路。此次降低国内铁矿石资源税,应该仅仅是个开始。
对于如何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业内人士表示,应依据“宽税基、低税率”的思路设计税制,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逐步实现资源税的有序扩围。下一步工作应是做好开征水资源税的可行性研究,包括是否应当征收、征收对象和范围、计征依据以及税率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