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全面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关于菱镁行业的整治任务
- 发布人:中国镁质材料网
- 发布时间: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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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全面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关于菱镁行业整治任务,全面落实《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强化对海城市菱镁企业扬尘问题综合整治,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见实效。
大力推进《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落实。截至7月13日,省方案明确的7条整改措施已完成5条,其余2条措施中,菱镁矿山恢复治理1项工作正在按序按时推进;强化监管执法1项工作常态化开展。截至7月9日,优良天数为141天,优良率74.2%;海城市PM2.5平均浓度46.3μg/m³,比去年同期改善7.4%,在辽宁省重点区域排名倒数第4位(与后2名城市相差0.1和0.6μg/m3),改善率排名第三。
大力推进《海城市菱镁行业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第二阶段)》落实。截至7月13日,《海城市菱镁行业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中明确的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项,其余4项包括(一是全面完成违规建成轻烧反射窑分类处置;二是完成全市44.43公顷菱镁矿山复垦;三是鼓励现有菱镁矿企业积极开展节能改造工作;四是以牌楼镇为重点,有效解决菱镁主产区扬尘污染问题)正在推进中。
菱镁企业目前生产状况:截止 7月13日,海城市128家菱镁窑炉企业,长期停产9家,停产36家,生产83家,停产企业占企业总数的35%;总窑炉数1707座窑炉,生产514座,停产1193座 ,停产窑炉数占总窑炉数69.9%。
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落实企业“八个百分百”措施。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和监督帮扶工作。自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以来,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以周为计,平均每周都出动一定人员与车辆对菱镁企业进行检查。7月10日到7月11日,按照《鞍山市菱镁行业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帮扶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市执法队组织10个执法帮扶组,对牌楼地区部分菱镁加工企业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帮扶行动,海城分局执法队配合对牌楼镇40家菱镁企业进行了检查,重点对标核查时发现问题进行检查,检查中未发现涉嫌环境违法行为。
持续强化公共区域洒水抑尘及厂区洒水车辆冲洗工作。牌楼镇对镇区8条主要干路进行清扫,新租赁3辆吸扫车、3辆洒水车、1辆雾炮车,开展镇区降尘工作。海城分局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对部分菱镁企业洒水抑尘情况进行飞行检查,检查中各企业洒水抑尘措施落实较好。
车辆运输执法检查工作。结合菱镁整治综合方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专项开展对飘洒和不遮盖苫布运输车辆进行整治,采用定点和巡逻方式,对运输矿产品车辆进行整治,以7月10日至14日为例,自7月10日开始,截止7月12日,出动警力18人次,警车4台,处理抛洒货物车辆15台。交通局每个工作日安排2个中队6名执法人员,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对装载镁石货运车辆进行路检路查,对车辆脱落扬撒行为严格管控,共检查车辆75台次,对其中苫布遮盖不严的10辆货车进行了教育提醒,并现场进行了整改。对1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进行处罚。
目前,仍然存在两方面问题,违规轻烧反射窑分类处置工作进展缓慢、菱镁矿权整合工作仍需进一步推进。
下一步,海城市将加速推进违规轻烧反射窑分类处置工作,按照市委要求,7月底前各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轻烧镁生产线分类处置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拿出具体意见,时间节点,推进违规轻烧反射窑的分类处置工作;各部门和镇(街)要各司其职,全力推进第二阶段菱镁行业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海城市菱镁行业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