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镁矿开采要进入计量时代,10月15日前企业需自行处理原有矿石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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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一则关于菱镁矿山企业原有矿石处置意见的通知出现在一些菱镁矿企业手中。
各相关矿山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矿山开采,实现总量控制的目标,经市菱镁资源融合工作组研究,现就矿山企业原有矿石如何处理能知如下:
辽宁菱镁矿业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10月15日零时起,正式对各矿山企业的矿石开采实施计量,为此各矿山企业务必于2018年10月15日零时前,自行将原有矿石运至计量站之外,其中,有下游加工企业的,矿石运至其加工企业;无下游加工企业的,矿石可在海城内自行销售,暂时销售不了的,自行安排存放地点。如逾期原有矿石未能运至计量站之外的,该矿石量将计入矿山企业年度开采总量。
特此通知。
海城市菱镁资源整合工作组
2018年9月26日
为什么要有开采量限制呢?
早在2018年6月份的时候,海城市针对菱镁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就发布了工作通知,根据国土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 141号),辽宁省国土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国土资发[2010]6号),省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全省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镁[2017]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鞍山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要求,加速推进海城市菱镁矿产资源的有效整合。
当时确定成立了辽宁菱镁矿业有限公司,并对符合开采条件的矿山企业进行整合,在其管理模式上明确规定,实行总量控制:一是定量供应火药,二是实施动态监控,三是实行计量管理,在每个开采企业出口设立计量站,由总公司进行全程监督,四是被告企业行业监管,五是压缩并控制下游加工产能,通过环保整治,压实产品总量。
6月份进行的资源整合范围是海城市持有菱镁矿山资源《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总共42家。
在平台销售的总则上,有一条是:严格控制矿石出境。为满足加工企业生产需求,外地矿石可以采购,但总量必须控制。本地矿石原则上限制出境。结合周边地区市场行情,适时进行动态调整,通过价格杠杆控制矿石进出。同时,采取条块结合实施监管,压实属地镇区责任。
近几日,辽宁地区镁砂价格一览:
辽宁鞍山地区96.5的电熔镁砂,含税出厂价在5800元左右,大结晶电熔镁砂价格在6500元左右(镁含量96.5,出厂含税)。
海城地区镁含量96.5的高纯镁砂,出厂含税价在5400左右;海城地区的菱镁石价格在240左右(镁含量47).
从辽宁地区的镁砂价来看,镁砂暂时不会出现价格上涨或下跌的大幅度变化 ,从海城一些企业了解到,有些企业则开始处理大块矿石。